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市“宏志生”招生工作的通知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市“宏志生”
招生工作的通知
京教基二[2011]3号
各区县教委:
根据市教委《关于做好本市“宏志中学”“宏志班”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基〔2004〕9号)精神,结合目前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意见,现将做好2011年北京市宏志中学及广渠门中学“宏志生”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具有本市常住户口,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(城市480元、农村300元)低保标准,且品学兼优、身体健康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二、“宏志生”的待遇
凡被正式录取的新生,在校期间享受“四免一补”,即免交学杂费、书本费、校服费、住宿费,并享受一定数额的伙食补贴。
三、北京市宏志中学报名办法
(一)各学校按报名条件推荐学生报考,被推荐的学生须填写《2011年北京市宏志中学“宏志生”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表),推荐学校需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处加盖校章;各区县教委统一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(二)5月7日至8日8:00至17:00,被推荐的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宏志中学进行资格认定(考虑个别远郊区县学生进城较远,北京市宏志中学将到校进行资格认定,时间以学校与相关区县约定为准)。北京宏志中学校址:东城区安定门外和平里中街43号;联系电话:64216781。
(三)报名时需持的相关证明材料:《2011年北京宏志中学“宏志生”报名登记表》;由村委会或住家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;学生家庭的户口本、学生本人的学生证、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,一寸免冠照片一张;毕业生体检表。
四、广渠门中学“宏志班”报名办法
凡符合贫困条件的学生持所在学校推荐信及相关证明自主报名,参加广渠门中学自行组织的“宏志生”资格审核及面试,由广渠门中学发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“报考资格证”,学生凭“报考资格证”填报志愿,并参加全市统一升学考试。北京广渠门中学
校址:崇文区白桥大街甲1号;联系电话:67183773。
五、有关事项
(一)今年仍采用将城八区的招生指标打通使用,远郊区县分配名额方式。各有关区教委要将此政策宣传到每所学校和每位应届学生,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,并为他们办理相关审核手续。
(二)符合报考条件者均需参加中考,并按照招生计划及成绩择优录取。
附件:2011年北京宏志中学“宏志生”报名登记表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
附件:
2011年北京市宏志中学“宏志生”报名登记表
(区、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) 中考报名号: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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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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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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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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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粘贴处
学校加盖
骑缝章 |
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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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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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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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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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所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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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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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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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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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住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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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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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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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爱好与特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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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过何项社会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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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过何种奖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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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
情况 |
姓名 |
关系 |
工作单位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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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经济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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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月总收入 |
元 |
月人均收入 |
元 |
特殊困难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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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各栏均由学生本人填写 |
毕业
学校
推荐
意见 |
学生毕业学校(公章)
年 月 日 |
区县
教委
推荐
意见 |
区县教委主管科室(公章)
年 月 日 |
录取
学校
审核
意见 |
录取学校(公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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